政策法规详情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38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辽宁万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拟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38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书面陈述或申辩请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6年4月24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资质介绍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