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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3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2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对省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3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吉林市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更新示范城市申报.

  自2024年以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分批次组织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其中,2024年遴选支持15个城市、2025年遴选支持20个城市、2026年遴选支持15个城市。入选城市可获中央财政8至1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分三年左右逐步拨付。本次支持方向重点围绕重点样版片区建设、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两大领域。依托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升综合品质、优化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有”向“优”转型,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在申报流程上,各省择优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城市参与国家级评审,经书面审核、现场答辩等环节综合考评后,确定最终示范城市名单。

  经综合评估,2026年我省推荐长春市参加国家城市更新行动竞争性评审,目前长春已成功入选国家城市更新示范城市。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省财政厅协同联动,主动对接国家部委,全力用好国家政策红利,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走深走实。

  二、关于加大对地下管网等资金支持

  2024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编制了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24年以来,共计支持吉林市城市地下管网项目8个,总投资25.96亿元,安排资金17.87亿元。同时,指导吉林市储备申报2026年城市地下管网项目28个,总投资41.93亿元,若接续仍有改造需求,仍可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择优向国家申报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动态更新项目清单,谋划一批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全力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老旧管网设施建设改造。

  三、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争取情况

  2025年,全省共争取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5亿元,支持5.5万户住房租赁补贴发放、9595套配租性保障性住房筹集、5748套城市危旧房改造、100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效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动改善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消除住房安全隐患。2024年以来,会同省发改委共计支持吉林市城市更新项目19个,总投资23.90亿元,安排资金14.46亿元。同时,指导吉林市储备申报2026年城市更新项目10个,总投资14.10亿元。对于符合城市更新中央预算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我们将持续择优向国家申报资金。

  下一步,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吉林市立足财政实际,积极申报年度改造计划,全力争取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以及城市更新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

  四、关于对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方面,出台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契税、土地增值税政策等系列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动向,继续配合税务部门将税费支持政策在我省落实到位,助力我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由衷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 杰 82752425)

初审:张桐达

复审:蒋昕宇

终审: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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