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5〕16号)《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评价标准》有关要求,经各地住建部门上报和我厅审查,阳光城上林沣盛C4二期等5个终评价项目拟认定为“陕西省绿色生态小区”,和云府二期等18个预评价项目拟纳入绿色生态小区过程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截至2026年7月8日(公示期10日)。
在公示期内,社会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意见和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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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