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6〕179号)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度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加强政策学习研讨,强化部门工作协同,落实统计工作任务,及时掌握统计报表数据,规范统计数据填报和审核,确保2025年度江西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统计工作内容
(一)统计范围和内容
1.全面统计城镇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情况。
2.全面统计城镇范围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
3.抽样调查南昌、新余、景德镇、宜春4个设区市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具体统计任务分配详见附件)
(二)统计时间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统计数据通过互联网逐级报送。
三、有关要求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数据审核职责,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2.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统计范围和内容要求,将本辖区内的能耗数据汇总并审核后,于2026年8月28日前通过系统(http://jznh.mohurd.gov.cn)完成年度统计数据填报,并将统计工作年度报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xspzb2023@126.com。
联系人:聂美军,电话:0791-86266215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3日
附件
部分设区市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统计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地市 |
居住建筑数量(栋) |
中小型公共建筑数量(栋) |
1 |
南昌市 |
45 |
45 |
2 |
宜春市 |
35 |
35 |
3 |
新余市 |
20 |
20 |
4 |
景德镇市 |
20 |
20 |
合计 |
|
120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