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提升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黑龙江省住建厅等部门拟联合对全省一线环卫工人工资进行调升。按照公众参与、公平公开的原则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现将调升全省一线环卫工人工资标准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向广大市民征求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决策背景及内容
环卫工人是维护城市环境干净整洁、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省环卫工人权益,结合我省高寒地区环卫工人作业实际,拟对全省各地环卫工人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进行调整。分三档调升:第一档2951元,第二档2613元,第三档为2483元。拟调升范围为与13个市地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环卫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书面用工协议和已建立劳动关系的环卫工人,以及通过劳务派遣形式雇佣的环卫工人。截至2025年12月底工资已大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0%的环卫工人、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环卫工人,均不在调整范围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如实填写实名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对意见建议进行核实与答复;匿名意见同样予以接收。
三、公示期
2026年8月18日至24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丽娜
联系电话:15590896909
邮箱:hljsyzpg@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恒祥枫丹郡小区20栋S4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