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列入吉林省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吉林省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经专家现场踏查、审查材料等程序,拟将龙井市三合镇、梅河口市海龙镇等2个镇列为第二批吉林省历史文化名镇。长春市南岭净水厂旧址、吉林市炭素厂、四平市近现代铁路街区、图们市南山路街区、集安市商贸街列为吉林省历史文化街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的镇、街区存在破坏严重、虚假申报等问题,均可举报或反映问题。情况反映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寄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牟桐雨
联系电话:0431-82752366(兼传真)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5室
邮 编:13005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0日
初审:牟桐雨
复审:马杏梓
终审:高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