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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景观环境设计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28
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成都市绿色建筑设计而制定。适用于成都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对于景观环境设计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景观环境设计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般规定


景观环境设计应遵循经济、环境和社会三方面整体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原则,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与场地内建筑群体、道路相协调。


景观环境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场地现有地形、水系和植被进行统一设计,达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绿色建筑设计的目的。


景观环境设计总平面布局应综合考虑优化场地的风环境、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空气质量、视觉环境、嗅觉环境等,各类景观要素设计需相互联系。


景观照明应采用高效照明光源、灯具及节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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