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2、本项目隧道工程的所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隧道施工中各负其职。
3、本项目隧道工程的目标是:杜绝死亡事故,杜绝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及爆破物无丢失事故。
4、建立健全各项措施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及防坍塌措施。
5、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薄,对日常检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填写,保证隐患问题处理及时。
6、隧道施工安全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测量,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控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及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7、各隧道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安全施工监控工作,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值班室,安装监控设备,严格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8、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时,严格遵循“早预报,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早封闭”的原则,保证隧道不塌方。
9、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等作业地段应设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10、对有下类情况的给与停工处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
(2)、使用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杂,未按规定设值班室的,人员进出无登记的,交接班无鉴证手续的。
(4)、对主管不能经常性,深入现场抓安全,安全员不到位,未指派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11、健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严格教育计划的落实,抓住主要环节,关键部位,全过程实施管理监控,实现安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