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工程施工现场各项管理的具体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2、管理职责2.1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2.2工程部负责提供现场工程施工的所需图纸,并确保图纸的正确有效.3、工程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3.1工程监督检查内容主要为: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3.2质量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控制,工程质量均要达到优良(或合格),能顺利交付使用.3.3进度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的工期要求,确保最终交付业主的日期.3.4安全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3.5成本控制方面: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工作,分多级、多层次签字程序,有效降低总价外费用。4、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工作程序及内容4.1工作程序采用多级、多层次管理方法,即(1)监理确认有:现场监理先认可后总监签认;(2)工程部签字认可有:现场管理人员、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分别签字认可;成本控制方面还需审计部复核签字认可。4.2质量控制内容主要有:交点定位工作,各施工工序抽检工作,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及评定,材料控制工作等。4.3进度控制内容:按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制定出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周计划,根据该计划监督其落实情况,找出未完成原因,然后解决问题,直至计划能按预定日期计划完成。4.4成本控制:对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严格按多级、多层次签字程序有序控制成本。5、现场签证工作程序5.1凡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发生工程合同范围外的变更或特殊情况,需现场签证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5.1.1施工单位要如实填写签证单,一式三份,注明签证内容、详细位置、增减工程量大小,及时交给监理进行审核。5.1.2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初审,如签证内容属实的,由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提交审计部审核。5.1.3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各保存一份。5.2凡内容在500元以上的签证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5000元以上签证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5.3签证单必须在签证事宜发生三日内提交工程部指定的人员,签证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如属隐蔽工程签证应在工程隐蔽前将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的签证单报工程管理部,在工程管理部现场查看后方可隐蔽。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的签证,应报工程部经理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办,否则做无效签证处理。5.4签证单应一事一单,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签证单,均作为无效签证,不能作为决算依据。5.5现场施工变更和设计变更确认工作程序5.5.1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需进行变更时,工程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设计院发出书面通知,设计院解决与处理,变更时施工管理人员要会同监理人员对当时的现场情况要做好确认工作,要有记录.5.5.2重要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核对,公司领导审核批准。5.5.3变更通知单应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各保存一份。6、资料管理6.1施工现场的资料必须有专人管理,收发的图纸等资料要有详细的收发登记.6.2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使用的图纸进行审查,检查图纸是否现行有效。6.3竣工时,现场施工的资料必须全部装订成册,及时归档。6.4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有施工日记,工程竣工时,施工日记应与其他资料一并归档。6.5不合格工程的控制处理办法6.5.1对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对主要工序严格要求、控制把关,杜绝不合格工程的出现。6.5.2一旦出现不合格工程,首先要找出原因,组织施工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制定纠正措施。并责成责任方按纠正措施付于实施,跟踪实施效果,直至达到合格为止。7.工程材料验收办法7.1验收依据、内容及方法按《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规定要求》或合同规定实施。7.2一般要求7.2.1工程施工用材料要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厂家。7.2.2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材料使用标准、规定。7.2.3现场实物应满足表观要求。7.2.4材料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要求。7.2.5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给使用。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或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