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的基本要求和拓展知识内容介绍
第一节安全员的基本要求与日常工作
一、安全员的基本要求(一)安全组织机构安全工作虽然是全员化的工作,但必须要有一个高效而精干的专门机构来实施。企业的安全机构一般可以分为4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成立以经理(厂长)、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党群相关部门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企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督促和实施;第二层次是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对上起助手和参谋的作用、对下起布置和指导的作用;第三层次是各级各部门的兼职安全员,负责部门、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措施制定、现场监护等方面的工作;第四层次是成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遵章守纪和事故预防的群众性活动。这样才能形成安全管理监督的网络。通常情况下,企业要按照职工总数的3‰-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人员的相对稳定。作为施工企业,工点较为分散,安全人员的比例应该适当提高,有的企业规定50人(含外协队伍和临时性用工)以上的工点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效果比较好。(二)安全人员的基本条件安全工作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安全人员一定要觉悟高、身体好、业务精、能力强,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如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安全工作管理经验;2、掌握安全技术专业知识;3、懂得企业的生产流程、工艺技术(施工方法),了解本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控制方法;4、能够深入一线,依靠基层专业人员和操作工人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5、能够深入施工(作业)现场调查研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能够会同生产、技术部门改进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提出意见供决策参考;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坚持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7、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