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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造价管理优化研究

发布时间:2018-02-06

1引言

继北京申奥成功、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又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为广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机遇与挑战、风险并存,怎样把握机遇、合理规避风险,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是值得广大房地产开发商研究的课题。

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程序复杂,有其鲜明的特点。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通常可以划分为立项决策、设计、招标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而第一阶段又是由一系列的具体活动构成。与此同时,具体到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又可派生出相应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发包合同价、施工结算、竣工结算,是一个由虚到实、由粗到细、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到科学技术条件和主观认识的限制,同时还受到客观过程的发展和表现程度的限制,如项目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市场规律等,随时会有不可预见的事项发生,再加上其造价构成的多样性,因而其造价具有不确定性,客观上给造价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此外,房地产开发商普遍在主观上存在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造价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没有遵循其固有的规律,片面过分强调或注重某个方面的造价管理(主要停留在预结算管理)。本文以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以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建设程序为主线,全方位系统地探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工程造价管理问题,树立一种全新的工程造价管理优化理念,以期给广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一些参考。

2优化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

当前,房地产市场由传统的“生产决定消费”,转变为“消费决定生产”。作为特殊商品的房地产产品不再是人们无选择的买卖,消费者有了极大选择余地。为了获取良好的投资效益,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必须是消费者买得起、具有良好环境质量、功能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依据,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与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委托社会化、专业化的咨询公司),并且要特别重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区位的分析与选择,开发内容和规模的分析与选择,开发时机的分析与选择,开发合作方式的分析与选择,项目融资方式和资金结构的分析与选择,房地产产品经营方式的分析与选择等)。从造价管理的角度来讲,必须编制与审批好投资估算。

房地产项目总投资包括开发建设投资和经营资金。开发建设投资(即工程造价),是指在开发期内完成房地产产品开发建设所需投入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开发间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期税费、其他费用以及不可预的风俗费用等[1]。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发建设投资大部分转化为开发产品成本,是构成产品销售价格的主体,它直接与项目开发效益相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讲只有控制住了造价,开发效益才会有保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才能立足于不败之地。投资估算的编制应根据上述造价构成进行,编制完成以后又应根据市场调查研究的预期销售价格、收益水平进行适当调整,反之亦然。

在此阶段,项目的类别及规模已基本确定,但具体设计尚未进行,规划中只有工程项目的建筑总面积、建设和装修档次、平面布置等方面的提示和要求。因此,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比较粗略,误差较大(10%~25%),供开发商决策参考。如果估算的造价超过了开发商拟投入的资金总额,开发商应考虑调整规模或标准,直至开发商心中理想的数额为止。投资估算应主要参考类似工程指示,同时应结合新项目的建设地点、交通状况等情况进行编制。此阶段的投资估算作为今后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限额,原则上不应突破。

3优化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在设计阶段进行造价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之一。有资料研究表明: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在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依次为75%~95%、35%~75%、25%~35%,而到了施工阶段却只有10%[2]。由此看来,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由于施工阶段是“按图施工”,在施工阶段所进行的造价控制不是控制工程成本,而是控制施工中可能增加的新工程费用,因为决定工程项目投资(造价)多少,在设计阶段已确定。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关键放在设计阶段,未雨绸缪,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进行设计招标,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监理,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实行设计招标,可多方面择优选择设计方案,但应注意设计费报价仅能作为设计单位选择的一个因素,更应注意考察其资质水平、工程业绩等。通过设计招标竞争,对提高设计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设计变更,缩短设计周期,提高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准确性,防止“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具有重要意义。将限额设计贯穿于项目设计的全过程,从投资决策开始根据投资估算设立目标限额,至初步设计以概算确定最高限额,直至项目实施的施工图设计阶段重点控制工程量,达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进而提高投资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限额设计的重点是对工程量和设备、材质的控制,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重点在于工程量控制。限额设计的投资限额一般以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造价为最高限额,按直接工程费的80%~90%下达分解,留下10%~20%作为调节使用。为了合理使用设计限额,应实行对设计限额的动态管理,各专业从投资分配的限额设计中再分离一个“实际设计限额”。采用折现法的实际设计限额计算公式为:

实际设计限额=投资分配设计的限额(1+i)n

式中:

i—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造价上涨指数(%);

n—工程建设年限(年)。

为此,概预算工作不仅要反映设计,计算工程造价,更要能主动地影响设计,优化设计,并且发挥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合理使用资金的作用。因而在工程设计阶段做好技术经济分析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造价工程师主动与设计人员配合,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就所要决策的问题(如方案设计、设备造型、建设标准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在满足开发商所要求达到的产品功能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计算出最合理的工程造价。

若开发商在规划设计把关方面的力量较弱,则应考虑委托监理工程师从事设计监理工作,确保设计一流,把设计质量搞上去,把建设投资降下来。若仅是造价控制方面的力量较弱,可把造价控制工作委托给社会化、事业化的工程造价事务所,让造价工程师从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即概预算把关工作。在设计阶段,对于有些特殊的难以预料的情况,如地质、项目实施中人工、材料、设备价格上升、自然灾害等,在编制概预算时要预留“不可预见费”或“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用的预测,需要造价工程师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并与设计人员密切配合才能完成。

4优化招标发包阶段的造价管理

实践证明,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同时,还是实现优胜劣汰,选择理想的承包商作为合作伙伴、杜绝承发包领域的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

我国已成功加入WTO,我国将借鉴国际惯例改革传统的计价模式,即实行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就是全国制订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之下的各项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BOQ),各投标单位(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定标(一般是合理的最低报价),以工程合同使报价法定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据实结算或索赔,调整支付。这种模式是一种国际惯例,在我国个别地方已实施。本文将根据这种计价模式来探讨发包阶段的造价管理问题。

在项目招标发包阶段,首先由造价工程师编制合同文件预算和招标前预算(精度应为±5%)。并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各部分项工程量,编制工料机清单供承包商投标使用。招标文件中除提供工程量清单外,还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将所有可预见的情况详细列出并给出解决的办法。同时,招标文件还要要求承包商在报价内列出不可预见费及风险费,以应付施工中不可预见情况的发生,避免工程造价超支。开发商应注意,工程量清单法报价对承发包双方而言都有较大的风险与机遇。承包商为了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报价时往往采取许多策略,策略成功就意味着开发商要支付更多的费用。因此,开发商应督促造价工程师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预测投标人的报价策略,采取一些相应的策略与措施,例如在招标文件中拟定一些限制性条款。开标时要有各方面代表参加,如:开发商、设计师、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以防不公平现象发生。要认真审核、分析各种标书,但一般是关注报价比较低的几份标书。经过评标分析,工程师、设计师、造价工程师向开发商推荐一个最合适的中标人,通常应该是最低报价者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在签定合同时,开发商要特别注意,因为合同一旦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凡是涉及到合同中条款的问题更是要倍加小心,以防出现不必要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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