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知识详情

施工许可证延期

发布时间:2017-06-21
那么施工许可证怎样延期呢,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施工许可证延期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施工许可证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更多关于“施工许可证延期”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