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目标
通过抗震设防,减轻建筑的破坏,避免人员死亡,减轻经济损失。要求建筑物在使用期间,对不同频度和强度的地震,应具有不同的抵抗能力。
具体通过“三水准”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两阶段”的抗震设计方法实现。
2.“三水准”抗震设防目标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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