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混凝土筒仓可采用筒壁、柱、带壁柱的筒壁及筒壁与柱混合支承的结构形式。应优先选用筒壁支承结构。直径大于或等于15m的深仓,宜选用筒壁和内柱共同支承的方式,开洞筒壁宜设壁柱。直径大于或等于18m的圆形筒仓,宜采用独立布置的形式,小直径圆形筒仓可采用排仓或群仓的布置方式。
2.钢筋混凝土柱承式矩形筒仓的仓下支承柱应伸至仓顶或仓上建筑,并与仓壁整体连接。应加大支承柱或支承框架的整体刚度,并保证与其基础的固结连接。
3.钢筒仓可采用钢或现浇钢筋混凝土仓底及仓下支承结构。直径大于12m时,宜采用仓壁落地式平底仓。仓群宜选用单排或多排行列式布置。独立筒仓间净距,除满足抗震缝要求外,还应满足施工、安装、地震次生灾害及防火间距的要求。
4.砌体筒仓适用于6度和7度区,其直径宜采用6m,不应大于8m。支承形式应采用筒壁支承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