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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共建筑集中空调冷热水输配系统的节能设计

发布时间:2017-06-05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天津市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根据天津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而修定。其中,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集中空调冷热水输配系统的节能设计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天津市公共建筑集中空调冷热水输配系统的节能设计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集中空调冷热水系统设计原则:
1、当建筑物所有区域只要求按季节同时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时,应采用两管制空调水系统;
2、当建筑物内一些区域的空调系统需全午供应空调冷水、其他区域仅要求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时,可采用分区两管制空调水系统;
3、当空调水系统的供冷和供热工况转换频繁或需同时使用时,宜采用四管制空调水系统;
4、对于冷水水温和供回水温差要求一致且各区域管路压力损失相差不大的中小型工程,单台水泵功率较大时,经技术和经济比较,在确保设备的适应性、控制方案和运行管理可靠的前提下,空调冷水可采用冷水机组和负荷侧均变流量的一级泵系统,且一级泵应采用变速泵;
5、系统作用半径较大、设计水流阻力较高的大型工程,空调冷水宜采用变流量二级泵系统。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温一致且设计水流阻力接近时,二级泵宜集中设置;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流阻力相差较大或各系统水温或温差要求不同时,宜按区域或系统分别设置二级泵。二级泵应采用变速泵;
6、冷源设备集中设置且用户分散的区域供冷等大规模空调冷水系统,当二级泵的输送距离较远且各用户管路阻力相差较大,或者水温(温差)要求不同时,可采用多级泵系统,且各级泵应采用变速泵。
集中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5℃,空调热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10℃。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加大空调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
2、如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等于5℃时的冷水循环泵扬程大于30米水柱,则宜采用大于5℃的供、回水设计温差。采用大于5℃的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时应论证设备的适应性;
3、冰蓄冷空调及区域供冷水系统的供、回水设计温差宜为8℃~10℃;
4、水系统规模较小、各环路水阻力相差不大且系统运行时段负荷变化较小时,宜采用一级泵系统,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一级泵可采用变速变流量的运行调节方式;
5、水系统规模较大、各环路水阻力相差悬殊且系统运行时段负荷变化较大时,宜采用二级泵系统。二级泵应采用变速变流量的运行调节方式;
6、两管制空调冷、热水系统的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宜分别设置;
7、空调水系统的定压,宜优先采用高位水箱定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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