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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和现场文明施工考核

发布时间:2020-03-17

一、推行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各基层单位的作业现场要做到日产日清,物料堆放整齐,通道顺畅。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设施、工具按规定位置摆放,保障安全生产,随意乱放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件;提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及时整改者罚款200~500元。二、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包括外来参观、办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劳保穿戴整齐、整洁,否则安全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对其进行处罚50~100元/次。三、上级单位安全检查时,施工现场出现问题被上级单位提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被罚款的问题,厂将对责任主体,按车间50%,个人30%,分包商100%的比例进行罚款。四、施工现场禁止吃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元/人,作业现场禁止随地便溺,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五、车间内除在规定吸烟区外,其它部位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人。所在分担区每发现一个烟头,将罚款所在施工队200元。六、对于质量差、老化、漏气的乙炔带和氧气带,破损严重的电焊把线,操作者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提出更换意见。如因不汇报而发生事故的,视情节对操作者罚款1000元,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除按照国家法律经济赔偿外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七、车间储存的充气乙炔瓶、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在安全地点,远离火源,间距在10米以外。夏季必须要有防护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发生危险,尤其是二氧化碳气瓶必须重点保护。违反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八、所有气瓶必须有防倾倒装置和防护胶圈及防护帽,乙炔、氧气不得混装,如发现,负责接收钢瓶的管理人员有权拒收和退回。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带胶圈的钢瓶,每瓶将处罚收此钢瓶的管理人员100元。施工现场没有防倾倒装置,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没有防护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九、电焊工、管工、打磨工等施工时,必须观察周围环境,防止火花直接落在乙炔瓶和氧气瓶上,做好防护措施。如因违规作业而发生事故,视其情节将对操作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十、破损、失灵的乙炔表和氧气表,操作者应及时向厂相关人员提出更换申请,如果发现有坏表不换的,安全员有权采取处罚,处以100元/块的罚款。十一、如发现有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混装,每次罚款100元。十二、焊机地线应按规定铺设,禁止随意乱搭地线,每次发现罚款200元;私自接线,每次发现罚款500元。十三、卫生打扫不彻底的,每次罚款200元,拒不打扫的停止其现场施工。十四、对损坏厂区内各种设施的,按物资原价值的2倍进行处罚,故意损坏、破坏(如配电箱、门、锁、安全标识牌)等,一经发现,除按原值赔偿外,罚款200~1500元。十五、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严禁挪用。如发现有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人,丢失者按价赔偿并处罚300~500元。十六、现场施工操作手动电动工具,要事先检查好有无漏电现象,有无接头,线盘、插排是否符合安全,如果不符合安全规定,使用者被检查人员发现,罚款200~500元。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安全环保和现场文明施工考核”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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