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的建设旨在减少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而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又是确保水利项目发挥生态、自然、社会功能的基础条件。因此,按照《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的全过程抓起,搞好每个环节、流程的质量安全工作,以促使水利工程项目造福百姓。
自1998年水灾,特别是党的十八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各地掀起了新一轮水利工程建设的高潮,浙江省一大批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堤防加固、节水灌溉管网泵站等水利建设项目都列为“五水共治”主要项目。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关乎整个工程项目的应用性和服务性。为此,必须依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以期保障水利工程平稳、健康运行。
1、工程项目建设初期的质量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该严格按建设程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工程正式动工前,项目法人要成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和组织,确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建设管理,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做好监理组织工作。施工单位按设计图要求结合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和施工合同,做好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项目划分报监理审核后,由项目法人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请质监部门确认,质监部门收到项目划分的报告后,按“科学、可控、高效”的原则审定项目划分方案,同时以正式文件予以确认,以此作为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依据。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它是实现质量、安全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技术交底应在工程项目划分方案确定后,项目法人在完成质监申请,做好前期三通一平情况下,由监理组织所有参建单位、质监部门参与的质量安全技术交接会议。参建各方通过技术交底,明确各自在建设项目中的任务职责。质监部门同时向项目法人下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规划》。
2、强化工程监理和施工的协调
为切实保障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适时引入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单位的严格把关。高质量的工程固然是由施工单位建设而来的,但工程监理应始终监督到工程施工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否则施工的高质量仍然难以保障,监理的直接目的就是始终保障工程施工的高质量。所以,在施工前,监理师要对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对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加以审查,重点查看各项流程是否围绕施工目标来开展,以及有无完整的施工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旁站、计量支付签证和现场试验等多种途径和办法,搞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做到对项目质量安全的无遗漏、全方位监理。项目法人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协调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到位和合同履约并以经济措施加以约束。
3、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
3.1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最为关键。必须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首先保障施工单位人员到位、持证上岗;其次,材料检测、施工工艺、器械设备和施工环境条件均要合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要求;再次,施工现场设置的项目部、检测试验室按标准配置,人员设备到位,及时做好现场追踪和抽查工作,对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验收并及时主动整改。监理工程师要对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督,严格落实签字再验收的流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不定期抽查现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评估鉴定资料,核实评定其一致性,如有出入,则在第一时间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3.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安全施工经费的足额开支。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责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施工宣教活动,使进入工地现场的每一位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熟知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要领和规程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并做到不走捷径、不铤而走险、照章办事。对项目关键部位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设备的完好性等质量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编制整改与预防方案,实时追踪,及时整改。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经费落到实处,质监机构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闭合管理督查,有效避免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4、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
4.1关键部位及隐蔽环节的工程验收经施工单位评定合格、监理单位抽查验收后,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联合组成验收小组,但重要关键部位及隐蔽环节的工程验收必须有质监部门派员监督,共同核查其质量等级标准并完成签证表的填写,上报质监机构。
4.2单位工程验收
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通常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小组由项目法人、地质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器械供应商等多单位选派的代表组成,质监机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列席验收会议。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应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同时应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4.3竣工验收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223--2008)执行。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要完成竣工验收的自查工作。在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单位要组织专家组负责审查验收报告及有关资料。质监机构的代表要同时担任验收委员会的小组成员,并宣读质监报告及安全监督报告。针对验收中涉及质量安全的部分,可结合项目竣工质量抽查的实际结果来确定,最终结论是质量合格与否,故不再评级。
5、结束语
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对工程整体质量有着重要而长远的影响,因此,要时刻做好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不断地发挥水利工程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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