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规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落实,确保投运的项目安全设施齐全有效。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中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控制和管理内容。3.术语和定义3.1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2“三同时”制度: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组织机构与职责4.1工程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委托,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的委托,负责施工质量控制;负责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组织。4.2安全质监部负责参与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对安全设施进行专项验收。4.3管线所负责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5.工作程序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伤害的种类,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5.1安全设施设计工程技术部委托项目设计时同时委托安全设施的设计。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进行审核,当设计方案中安全设施不完备时应督促设计单位进行完善补充,保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重大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须邀请安全质监部共同审核。5.2安全设施施工安全设施设备的采购遵照物资采购相关制度执行。工程技术部组织安全设施的施工,委托监理单位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5.3安全设施验收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质监部、管线所共同进行。安全质监部负责在项目联合验收时对安全设施进行专项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4安全设施投产使用项目联合验收合格后,管线所负责安全设施与项目同时投产和使用。管线所负责安全设施的投产和运行,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5.5单独立项的项目需要进行安全预评,并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办理”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