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有哪些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5)现场外电防护工程;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及毗邻建筑物防护工程。
(6)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7)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拆工程。
(8)起重吊装工程。
(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大型设备安装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