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金属与石材幕墙构件荷载和挠度等计算公式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当两个及以上的可变荷载或作用(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度作用)效应参加组合时,第一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应按1.0采用;第二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可按0.6采用;第三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可按0.2采用。
二、结构设计时,应根据构件受力特点、荷载或作用的情况和产生的应力(内力)作用的方向,选用最不利的组合。荷载和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γGSG+γw?wSw+γE?ESE+γT?TST(5.1.8)式中SG―重力荷载作为永久荷载产生的效应;Sw、SE、ST―分别为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度作用作为可变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效应。按不同的组合情况,三者可分别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可变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效应;γG、γW、γE、γT―各效应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5.1.6条的规定采用;?W、?E、?T―分别为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度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应按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取值。
三、进行位移、变形和挠度计算时,均应采用荷载或作用的标准值并按下列方式进行组合:u=uGk(5.1.9-1)u=uGk+uwk或u=uwk(5.1.9-2)u=uGk+uwk+0.6uEk或u=uwk+0.6uEk(5.1.9-3)式中u―组合后的构件位移或变形;uGk、uwk、uEk―分别为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位移或变形。
四、当构件在两个方向均产生挠度时,应分别计算各方向的挠度ux、uy,ux和uy均不应超过挠度允许值[u]:ux≤[u](5.1.10-1)u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