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计划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①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②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大桥墩身施工模板、脚手架及支架均采用缆风绳加固;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
③高空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应设置围栏。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由专人负责,并配有专用通讯设备。
④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⑤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配专人管理,组成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消防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指挥部及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组织指挥火灾扑救、负责火灾的处理。保证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做好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设施布置,合理安排场内临时设施,做好场地排水,并符合三防要求,建立防洪、防火组织,配齐消防设施,制订三防措施和管理制度,使防火落到实处。
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4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