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边框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应符合墙体稳定计算要求,抗震设计时,一、二级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其他情况下不应小于160mm。
2、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应全部锚入边框柱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非抗震设计)或laE(抗震设计);
3、与剪力墙重合的框架梁可保留,亦可做成宽度与墙厚相同的暗梁,暗梁截面高度可取墙厚的2倍或与该榀框架梁截面等高,暗梁的配筋可按构造配置且应符合一般框架梁相应抗震等级的最小配筋要求;
4、剪力墙截面宜按工字形设计,其端部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配置在边框柱截面内;
5、边框柱截面宜与该榀框架其他柱的截面相同,边框柱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有关框架柱构造配筋规定;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边框柱的箍筋宜沿全高加密;当带边框剪力墙上的洞口紧邻边框柱时,边框柱的箍筋宜沿全高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