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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楼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27

小区住宅楼工程监理工作制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为了做好各项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之后,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及业主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错误、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并协助业主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的纪要交给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可提出《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表A1】,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项目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项目监理部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业主。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检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表32】及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监理意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遗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经业主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人员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交业主转发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要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提出计划并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制定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的隐患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表C2】或《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表C3】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纠正缺陷并经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出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录在案,待改正重验合格才能签认,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图纸有较大变更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检查不合格则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表C2】,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没及时改正且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停工指令》【表C1】,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单》(复工指令)【表C1】。

(3)工序、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阶段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且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可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序质量报验单》【表A3.3】,催促施工单位按章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工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须作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要及时将具体情况上报业主。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价,待合格后,再补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部;对大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经报业主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监理部每月以《监理月报》【表C5】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

小区住宅楼工程监理工作制度提要:会议制度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

源自物业管理资料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行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督制度

项目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施工合同相适应的分项、分期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12、监理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表C5】,跨年度工程应于年末提出本项目监理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并报送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必须按规定编写和提出竣工交接文件,竣工文件不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申请验收交接。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写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给项目监理部,待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交接竣工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设计变更);

(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须按照城建档案管理标准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各项工程记录一份;

(4)工程小结一份;

(5)主要机械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6)其他有关资料。

14、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表C7】,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整改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认真审阅。

15、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召开工地例会,检查本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与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问题,调整下周工作计划,编写《会议纪要》【表C6】。

16、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各个环节均按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务求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7、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在本项目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监理人员职责祥见有关资料。

18、监理人员勤政廉正制度

明确规定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实行勤政廉正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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