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控制,是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监理机构在安全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一、安全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
在安全控制方面,监理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审核,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描述措施进行检查、审核,对其具体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2、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要求,督促协调施工单位从管理着手,全面地在施工中执行各种规范,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各种隐患,督促其整改。对其重大隐患和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3、对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不安全隐患。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时防护消防等安全。
5、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明火、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设置、设备、安装、防火、防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二、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1、督促承包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督促承包人根据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3、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4、及时发现和制止承包人的各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
5、检查并审核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承包人的安全用电、临时支撑和脚手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7、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8、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承包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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