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位于长江口长兴岛西北侧水域。南侧水域则为长江口南支北港河段。工程的主要功能是在非咸潮期自流引水库供水,在咸潮期通过水库预蓄的调蓄水量和抢补水来满足上海市的原水供应需求。工程设计标准:青草沙水库工程等别为Ⅰ等,水库环库大堤及泵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按Ⅰ级建筑物设计。本工程C2标主要内容:新建北堤及上游取水泵闸一座,新建围堤中心线桩号10+466~12+564(含上游取水泵闸),围堤长约2098m。上游取水泵闸位于青草沙水库新建北堤桩号12+262m处,为闸站结合布置方式(开敞式闸型),水闸宽总净宽70m,单孔净宽14m,共5孔。泵站设计流量200m3/s,现浇混凝土(地连墙)结构。本工程水上施工主要是取吹砂、拉森钢板桩施打、人工候潮铺设砂肋软体排以及材料运输,施工机械多为吸砂船、吹砂船、运砂船、打桩船以及交通船。本工程施工区域滩地较高,该施工水域水深较浅,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施工作业船只较小,抗风能力较弱。人工候潮铺设砂肋软体排,容易发生施工人员溺水身亡事故。因此,水上施工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确保船舶及施工人员安全,特制订了水上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编制依据1、《海上交通安全法》2、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3、施工组织设计4、上海市关于安全监理的相关规定(可参考方案内的规范条目)三、监理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前控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火灾和重大机、海损事故。四、安全监理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工地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级正职领导任组长,作业层设立群众检察员,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监察体系。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的指挥、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措施,贯彻安全制度、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建立强有力的应付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2、施工船舶以船为单位,作业队以队为单位,船长(队长)为组长组成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以有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等,执行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落实安全措施,分解安全责任到人。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在安全管理上实行“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管理。4、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水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切实贯彻“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现场施工员布置生产任务及进行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有目的、有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患意识。5、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水上施工建立上下班点名制度。在施工前后清点人数,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五、水上作业监控措施1、定期对船舶、机械、消防设备、用电线路、电箱配置、及各类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消除安全事故隐患。2、针对滩地施工,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救生衣的佩戴情况,是否配备救生艇。3、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4、检查取砂坑和发电机组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5、材料运输船舶严禁超载。6、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各岗人员需具备任职资格,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7、检查水上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按照劳动保护条例和不同工种的防护要求,及时发放并准确使用各类安全、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使用情况,查处违章行为。8、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工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施工船舶和作业队每月二次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总结前阶段的安全工作情况,排查事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学习有关规章制度,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人物和事例。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工地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定期检查主要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设备的完好情况,专项检查指结合季节性的工作特点进行得安全检查,包括“防抗热带旋检查”、“雾季安全检查”、“安全用电检查”、“消防检查”等重点检查有关计划、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以及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10、工地或施工船舶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动明火。明火作业现场派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加以防范。作业完毕后要认真清除火种、火源,防止存有火险隐患。11、施工船舶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及时与港航监督部门共同研究施工船与航行船舶的干扰门题,制订相互避让措施,并由港行监督部门发布航行通知。施工船舶作业时,按规定悬挂灯号和信号,挖泥船的水上管线在通航水域设置指示灯。12、施工船船舶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89年修订本》的规定和当地海事部门规定的其他航行规则。严格执行海上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13、施工船舶除用高频电话在施工频道保持联系外,还必须保证一台VHF甚高频无线电话用于船舶避让的专用通讯设备,在规定的频道上24小时连续监听过往船舶动态。14、施工船舶在航行或施工作业时,驾驶员要加强了望,谨慎操作,遇有来船时主动用高频电话、声号、灯号与对方取得联系,商妥避让方法,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确保航行安全。15、施工船舶严格执行《海上雾中航行规则》和港航监督部门有关雾航规定。在雾季来临之前,施工船舶须根据本船特点、周围地形及水深条件制定雾航安全实施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16、施工船舶保证助航仪器、灯光、声号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雾袭时必须减缓航速,增派水手到船头加强了望并规定施放雾号,同时全船保持戒备壮态,及时采取避让行动。17、船舶定位抛锚前,认真做好船机部分检查(包括:锚机、卷扬机、制动设备的安全状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在光缆禁锚区抛锚。18、施工单位应每天及时向各船舶提供七十二小时的海洋环境预报。当风大于6级以上(包括6级)时,工程船舶一律停止作业施工。当风大于8级以上(包括8级)时,工程船舶必须撤离现场进行避风。19、作业及上下船舶人员,不得喝酒,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不得下水游泳、嬉水、捕捞。20、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是否完善。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台帐,做好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记录,准确反映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