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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8-07-17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问题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计价模式,在国际工程计价中广泛运用。标准定额研究所定额处处长王海宏在2002年6月7日《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汇报工作会上汇报时,提出中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并经部分省市实践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取得初步成效,随着这几年全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中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等对我国工程建设市场提出新的要求,改革现行工料单价法按预算定额计价的方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势在必行。广东省顺德市等地先后开展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试行。现在,已经有不少省市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和方法在积极试点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正不断得到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认识和赞同。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的重要意义

1.增加透明度,使公平、公正、公开性得到更充分体现

传统的招投标,评标多采用百分法,总报价分值占至60%以上。无论是用一次标底,还是二次标底作为评标的基准来评定报价得分,标底的作用始终显得至关重要。尽管采用了种种封闭做标底的方法,其保密性始终使未中标单位心存疑虑,同时确因个别投标单位煞费苦心打探标底,给投标单位和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造成一定影响。在对其它指标评定打分时也容易渗入人为因数,其公平、公正、公开性在某种程度上难以令人信服。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标底只作为招标人对投标的上限控制线,评标时不作为评分的基准值,其作用也不在突出。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无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如果其技术标经传家评审合格,经济标的评审原则上选取报价最低(不低于成本)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一切操作均公开、透明,无人为操作的环节和余地,彻底杜绝了暗箱操作。

2.激化施工企业在竞争中转变机制,强化自身管理

现行的标底编制方法、依据、原则是一致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的差价文件也一致,投标单位不能按照自己的具体施工条件,施工设备和技术特长来确定报价,不能按照自己的采购优势来确定材料预算价格,不能按照企业的管理水平来确定工程的费用开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投标单位可以结合本身的特点,充分考虑自身的优势,考虑可竞争的现场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所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综合单价和总价进行投标,真正体现企业自主报价。体现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实现通过市场机制决定工程造价。

3.有利于业主以最合理的造价发包工程,降低工程造价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确定的中标价格,在没有设计变更的情况下,中标价与最终结算价是一致的,就是说中标单位所报的综合单价是不变的,而切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分开,实体项目费可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措施项目费不随工程量变化。国际承包工程中,一般工程量超过15%时才允许调整。因此,有利于建设单位控制造价。

4.有利于中标企业合理组织施工,有效控制成本

中标后,中标企业可根据中标价和承诺,通过对工程成本和利润分析,统筹考虑,选择最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和劳动定额合理的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投入和配置,优化组合,合理的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并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管理水平等来降低承包风险。

5.有利于工程索赔,搞好合同管理

在传统的定额记价招标方式中,施工企业“低报价,高索赔”的策略屡见不鲜。如有设计变更或现成签证时,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费等都要调整。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由于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施工难易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价格及取费的变化而调整,这就避免施工企业不合理索赔的可能。

6.减少招标工作的耗用时间和工作量

招标单位发标后,即使在现代化的计算设备的支持下,也得组织大量人员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使本来充满挑战的招标投标竞争变成乏味的数学竟赛;业主或招标代理也重复工程量计算的工作,进行标底价格的计算。好几套人马按照同一定额,同一图纸,相同的施工方案,相同的技术规范重复工程量的计算工作和套定额工作,没有反映投标单位“价”的竞争水平和工程管理水平。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是按照“控制量,放开价,竞争费”的原则。在量相同的条件下,各投标单位可结合企业实力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种消耗、风险、费用和期望利润,按清单逐项计算出单价及合价,进而汇总得出投标报价。

7.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由过去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能有效增强政府对工程造价宏观控制能力,变过去行政直接干预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新思路。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具体操作

1.招标工作的准备阶段。业主应按《招标投标法》规定,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各项依据,并附工程量清单,显示工程量的编制原则和工程的每一类目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估计数量及单位。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组成。

2.投标单位做标书阶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首先对招标文件进行透彻的分析研究,对图纸进行仔细的理解。其次,要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审核,要看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内容误差进行调整来决定审核办法。如果允许调整,就详细审核,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审核,只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进行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然后,工程量套用定额及汇总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工料单价法,一种是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是按照先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风险金、税金等费用计入其他相应计算表格。综合单价法是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格差价、利润、风险金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工料单价虽然价格的构成比较清楚,但缺点是反映不出工程实际的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容易使企业陷入定额单价的老路。综合单价法的优点是当工程发生变更时易于查对;能够反映企业的技术实力及管理水平。

3.投标报价阶段。工程量单价的确定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通过实践综合单价法较为适用。它既避免了采用工料单价法会重新陷入求出直接费后按费率计取相应费用的老套子,又可在工程决算对工程量增减做费用调整时有一个较完整的固定单价,便于量化、简化核算过程。综合单价要综合考虑工程的实体性消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性消耗(周转材料、安全措施等)及其他各项税、费(开办费、管理费、保险、营业税等),期望利润、各种风险(涨价、通货膨胀等)因数。综合单价求出后,再对应清单中子项的工程量计算出合价,然后汇总出工程总造价,即投标报价。投标单位作出预备投标的初步报价后,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采取恰当的投标报价策略(不平衡标价法,多方案报价法,突然降价法,先亏后赢法)。投标报价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指导思想和系统工作部署及参与竞争的方式和手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标书,内容齐全,字迹清楚,装订美观,填写后认真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

4.评标阶段。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指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但低于工程成本价的除外。”再实践操作中,多指标综合量化评标法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以为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社会信誉等方面使个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更有利于实现优胜略汰。多指标综合量化评标法的具体步骤:a.确定评标的目标。如报价合理、工期适当、保证质量、信誉良好、施工组织设计等。B.实现评标定标目标的量化。C.确定各评标定标目标的相对权重。D.评委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多指标综合评价。

实践中也可以采用两阶段评标法,第一阶段先对投标单位进行技术评审,通过者再进行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这样既保证工程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低报价的中标单位。

三、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环境条件

1.技术进步的要求。技术进步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作用好比“四两拔千斤”,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施工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向新工艺、新技术要效益。要求施工企业改变观念善于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生产经营方式。提高企业的机械化施工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努力先进的技术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造价,使企业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占据有利优势。

2.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成本、质量为中心的各项基础管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中指出:“引导企业在国有定额的指导下,依据自身技术和管理情况建立内部定额,提高投标报价的水平和技巧。“施工企业参加工程清单招标,对其编制企业定额、施工定额、工期顶额、消耗定额、费用定额、掌握市场材料价格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定额“这一基础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要认识到:企业定额是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依据,是评价企业工作的重要标准,是决定企业收入的重要因素。企业只有达到或超过定额水平才能在施工中提高劳动生产率,减低消耗,提高企业效益;才能在工程清单报价中心中有数,稳操胜券。

3.人力资源的要求。人是创造价值的根本力量,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施工企业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深入地学习《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把建筑施工的全过程都纳入法制轨道,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抓好专业技术和上岗培训,尤其是项目经理和工地班长。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人力,努力降低人工费用,以最少的人力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施工企业制定合理的支出限额,控制企业的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努力挖掘内部潜力,尽可能地降低间接费用支出,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4.提高工程建设价格信息发布的质量和力度。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指导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和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市场价格的准确与否是决定投标报价是否准确、合理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可以通过多种媒体查询,价格信息的发布人和服务对象形形色色,真正为投标报价服务的价格信息较少。而且,价格信息在质量和时效上难以保证。因此,首先,应当建立专业的工程建设价格信息发布的服务机构。提高价格信息发布的质量,在准确性和品种规格上,满足一般工程报价的需要;保证价格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缩短信息发布的间隔时间,对主要价格的突然变化要做到及时发布。二要加强工程建设价格的研究和预测工作。还有,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的价格信息发布,应当形成统一工程价格信息网。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合同管理和竣工结算

招标完成后,建设单位和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完成工程定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合同管理与结算也发生相应变化,合同管理必须与FIDIC条件相一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质料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如果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差额在正负20%以内,此项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结算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和原综合单价结算。如果工程量增加超过20%时,业主可要求承包人适当该项综合单价;如果工程量减少超过20%时,承包人可要求业主适当提高综合单价。一般情况,竣工结算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乘以相应综合单价确定最终结算额。

综上所述,改革我国现行的工程计价体制,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大力推行施工企业定额,是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尽管目前仍处于摸索、试行阶段,但由于其不可代替的优越性,使得我们必须加快实践的步伐,加大推进力度,使之逐步完善并日臻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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