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海绵城市存在的难点
1.“绿色海绵体”相对稀缺。其次,导致城市海绵体不足的原因是在市政建设过程中采用了大量的硬化不透水性路面,导致径流系数过大,汇水时间缩短,为城市内涝埋下了隐患。另外,流经城市的河道出于行洪的考虑,大多被硬化,被覆盖,沿河两岸可以净化城市环境和抵抗自然灾害的“绿色海绵体”逐步消失,这就自然降低了城市抵抗暴雨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由此可见,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保护好自然湖泊、湿地和水塘就是对绿色海绵体最好的保护和利用。
2.海绵城市建设政策不完善。基于建设“海绵城市”的绿色理念,海绵城市建设处于起步阶段,2014年住建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海绵城市建设方兴未艾,但“海绵城市”建设不能仅靠拿来主义,还必须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水利、绿化、城市管理、防汛应急等多部门参与,因此需政府统一规划协调,出台完善的政策,以利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推广和应用。同时,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在进行具体设计时应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加强审查,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目标与指标落实。
3.社会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缺乏认识。社会公众对“海绵城市”普遍缺乏认知,城市化建设的前期,人们只顾一味地追求建设速度,舒适性,而忽视了建成区与自然和谐共处。譬如,大面积的水泥硬化路面、广场的出现,使宝贵的雨水未经利用而付之东流,建设之初缺乏考虑如何将雨水资源无害化再利用。海绵城市理念的提出,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趋利避害。让人们可以更加直观地去想象未来城市会象海绵一样兼收并蓄,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4.资金需求量大。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曾公开透露,预计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将达到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按当前国家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有人估计,至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建成区的20%以上面积需要达到设计标准,全国每年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亿元。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需要资金约16000亿元。
5.缺乏稳定收益回报。《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ppp模式在基础设施上用得不错,比如污水处理等项目,每年政府作为公共投入的部分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回报给投资商,这方面已经很成熟。但是,“PPP模式用在海绵城市,怎么计算公共服务?它不像一吨污水处理完了是干净的,很容易计算出来。海绵城市相当于在建一个生态绿地系统。这部分的服务怎么计算是一个难点,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特别成功和完善的模式,PPP模式应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还有一定困难。
6.我国在海绵城市研究方面还比较落后。“海绵城市”是对城市建设的新思考、新思路和新探讨,我国对它的研究起步较晚,缺乏一个系统的研究体系。另一方面,我国也缺乏相关专业人才,无法展开大规模科研活动。因此,海绵城市建设需要政府部门重视,多学科参与,结合大数据应用和地理信息技术,科学统筹,提前规划,稳步实施。
二、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对策
1.统筹规划,科学建设“绿色海绵体”。首先要做到低影响开发建设,尽可能地保留天然的湖泊、水塘、湿地以及树木植被,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其次,要大力推广透水性路面的建设,尤其是透水性人行道的建设。第三要增加绿化面积,有效增大雨水渗透的面积。要增加下沉绿地的面积,要增加推广绿色屋顶的面积,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增加植草沟的面积。总之,建设海绵城市关键是要科学的建设和保护“绿色海绵体”,让其充分发挥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调洪能力。
2.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海绵城市顺利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已出台鼓励部分城市试点政策,但缺乏对破坏海绵城市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的法律法规。在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中,最重要的还是国家发挥引导作用,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首先应该强调各个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一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各个城市不同特点,进行合理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序安排财政资金投入,保证海绵城市建设顺利开展。其次,要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理论和理念,构建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出台相关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条例,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有法律可依。
3.加大海绵城市知识普及,提高公众意识。由于我国城市发展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严重限制了城市发展模式和人们的思想,因此在国家完善“海绵城市”法律法规过程中,针对我国群众对“海绵城市”认识程度低的现状,要加大知识普及力度,推广宣传海绵城市建设成功案例,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的认知和认同。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比如让城市屋顶“绿”起来,“绿色”屋顶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还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道路、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特别是城市中的绿地应充分“沉下去”。因此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公众的参与,普及雨水再利用技术的广泛应用。
4.加大科研资金投入,提高科研水平。加大科研投入,首先表现在人才培养上给与更多资金支持,要培养出一批高素质人才,其次是提高技术水平,并不断进行先进技术研发。另外,要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学习国外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但海绵城市建设不能照搬他人的经验做法,而应在科学的规划下,因地制宜采取符合地域特点的措施,才能真正发挥出海绵作用,从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5.完善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试点城市的经验,制定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和规范,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如果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很有可能会造成技术失误,给城市建设带来不良后果。
三、结语
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无论是水系湿地还是绿地广场,亦或是城市道路、地块内部规划,这些都是海绵城市应具备的硬件设施。“海绵城市”建设是适应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工程实践,在确保城市防洪排涝的基础上,合理地利用自然雨水,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的压力,是解决大城市病的一种新型的、重要的环保方式,值得我们研究和推广应用,尤其适合于缺水干旱的城市。但我国在“海绵城市”研究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仅在国家层面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群众意识上还要加大普及力度,因此要想真正建成海绵城市,实现雨水滞纳和雨水资源循环利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掌握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利用海绵城市建设政策,更好地为城市居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建设我们独一无二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