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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0-08-28

近年来,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树立了“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同时重视工程项目的质量行为和质量监督。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灌溉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高,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大型灌溉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质量安全。但是,在大型灌溉工程建设的新时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节水工程的完善和完善”的节水工程改革发展总主题演讲的要求,探索和创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法,兼具行政监督和执法的属性。要加强对灌溉工程建设质量的“严格监督”。1.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成果一,稳步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建立了国家,市,县三级质量控制体系,首次形成了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网络。监事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国家11个区,市水管理部门建立了经市政府或市组织办公室批准的节水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县(市,区)一级节水建设任务已经建立。所有管理部门都建立了质量监督机构。该州拥有400多名从事质量控制的全职和兼职员工。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尚处于初期阶段,各级水管理部门的年度预算和年度预算均包括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以有效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正在增加金额。 2.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日臻完善,活动进行前的通知,加强活动的监督检查体系,活动后的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首先是引入针对终生质量责任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与承诺体系,以增强项目参与者对关键质量责任的履行。二是通过制定质量控制检查,物理质量抽样检查(机载检查)和竣工前质量抽样检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第三是规范检查和质量验证工作活动,发布水利建设工程质量验证和准备工作细则,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第四是积极促进地方质量控制标准的建立。 《灌溉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规定》(DB36 / T1039-2018)和《中小型水力发电厂建设质量认可评价规定》(土石方,混凝土工程),基础处理和基础工程,堤防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及其他工程,标准编号分别为DB36 / T934.1〜6-2。018)和《中小型水利水电项目外观质量评估规则》(DB36 / T1084-2018)和其他州和地方标准。 3,基本维持质量检查和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管理规定》,《江西水利工程质量检验部门管理办法》和《江西水利工程质量检验部门乙级资质》。促进有序制定申请材料审查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质量检验资格,建立灌溉工程建设质量检验市场主体。加强检查单位及其检查活动的监督管理,《江西省水质保护工程质量检查单位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查活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则》制定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质量检查行为管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有效维护了江西省用水户协会建设质量检查市场的稳定。 4,更加规范的质量监督工程管理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管理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现了“三个可持续性”。坚持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告知质量监督工作项目,加强和加强施工参与。落实单位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坚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单位质量“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参项单位行为和单位质量的控制。 ..它在解决质量问题方面做得很好,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坚持项目审批质量评估,严格的项目审批程序和严格的质量验证,以确保项目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稳固。二,主要问题新时期大型灌溉工程的建设形势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探索新方法的过程中,我们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有关规定和文件明确规定,国家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领土管理和建设工程管理,地方以上地方政府运输的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水管理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专业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包括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控制。江西省目前的灌溉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水平划分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限。由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不能同时履行地域监督的职责,因此无法明确水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履行对建筑质量和安全的行业监视和管理职能,并不鼓励州和地方水管理部门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而是鼓励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质量。且容易造成缺乏安全监管。事故没有带来准确的责任。 2.由于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行政执法属性较弱,因此质量监督机构的实质是检查工作和行政寄售工作。一些水管理部门并不真正了解质量和安全管理操作的控制属性以及控制责任。建立单位的现象。表现是几乎没有被质量监管者发现的质量和安全违规行为的处罚,这些违规行为被认为是质量机构的问题。只有将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归还行政职能,才能真正树立权威,才能有效解决供水企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中的“专项监督”问题。 ..在水工业中,所谓的“同一身体监视”是相对普遍的现象。由于大多数水项目都是公益项目,因此水务部门的负责人将是项目的法定负责人,并且由该部门批准的机构负责质量监督。监督老板的管理者和下属的现象导致了“发现缺陷的监督”与“缺陷的行政保护”之间的矛盾。一些项目未能正确处理建筑质量与安全和进度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缺陷保护”现象,从而导致被动质量和安全监控。我会。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恢复行政性,水管理部门对参会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工程建设,节水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它对市场构成了威慑力,促进了健康有序的节水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3.基层质量监督小组不稳定,检查方法只有一种。质量监管者责任重大,但缺乏执法的属性和权力。他们不愿做这项工作,并且对技术主管人员没有吸引力。甚至有节水技术主管拒绝适应质量监督职位。建立基层质量主管人员存在很大的弊端。一些市县设有质量监督机构,但缺乏专职专业人员。水资源保护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涉及广泛领域,包括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工程建设,建筑,金属结构,机电,地质,电力,检查,质量,安全等主要领域。但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可能难以确定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但是从事质量和安全监控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仅限于做所有事情,当然,做所有事情都很难。但是,当前执行质量和安全监控工作的方法非常单一,仅依靠质量主管的定期检查,受资金和系统的限制,质量监控抽样,服务不能使用其他方法,例如购买,雇用技术专家进行特殊检查。为有效发展质量和安全管理做出贡献。 4,灌溉建设市场环境不好,难以监管。一是江西省大部分的灌溉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由临时人员变动组成的组织,项目法人的要求和主要差距是质量和安全的主要责任。在那儿。尤其是,各级政府“简化了行政管理和下放权力”。一些县和地方政府将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权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以便具体实施。由于缺乏专家和缺乏施工管理经验,现场管理和技术技能薄弱而困难。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会引起早期阶段未包括的问题,并且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往往会频繁发生。其次,市场准入要求不高。项目招标中存在欺诈问题,项目实体的质量行为,现场安全生产与参与单位的质量行为之间没有直接联系。钩子使监视和控制灌溉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变得越来越困难。 “证书注册”的存在确保了没有施工和监督部门承诺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者他们无法按需到达。例如,一些小型灌溉项目大部分是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而很少有项目经理或建筑部门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参加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不够健全或标准化,也没有分配专门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此外,施工单位专家和技术人员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也不利于项目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参与部门正在使直接利润最大化,从而导致对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投资不足,并降低了对质量和安全的认识。一些项目的法律官员要么收取低廉的工程设计和监理费用,要么以不合理的价格降低价格,从而导致设计前工作和现场监督的深度不足。人的表现会不均衡。它只是成为需要完成的基础架构程序。第三,灌溉建设市场中的执法机构无法形成正常状态,非法成本低,并且没有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 “出入口宽阔”的现实已导致建筑市场上的杂物箱。这不利于市场本身的健康发展和有序发展,这对管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更加不利。三,思路与对策1.加强行政执法对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的属性一是明确水安全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权限,并按照建设项目权限的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权限。分割并履行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地区监管的责任。同时,加强对上水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推进灌溉工程水质控制体系和机制改革,明确灌溉工程质量控制工程的定位,突出属性,加强政府管理监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理顺和迅速修改和完善灌溉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体系,完善质量监督工作方法,以满足新时期灌溉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是要做的。 2.加强履行水质建设项目的主要责任。强调履行灌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有必要改变当前灌溉工程项目主体形式单一,绩效管理能力差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广工程承包工程管理模式,加快完善水利工程承包工程管理制度,明确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管理工程承包工程的组织和职责。规范用水项目的一般合同管理行为,例如工作许可证。同时,实施项目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和公关制度,建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加强对质量生命责任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各参与单位的项目质量生命责任实施情况。加强(三)继续深化水利建设市场专项治理。一是严格控制水利建设市场准入机制,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同时增加实行对灌溉建设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行政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开放”行政检查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次,需要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标和投标,并打击非法和非法分包。第三,有效地对水利工程专家进行“认可”等非法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改革“人员分开,认可”的现象,重返灌溉工程建设市场。必须提拔。第四,有必要对依法合规和依法守信的行为提供激励,并建立惩处违法和不守信行为的信用激励和控制机制。它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氛围,保持了完整性,并形成了调节灌溉建筑市场的长期机制。 4,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基础工作首先,根据新时代质量工作的新要求和“分权,管理,服务”改革的新要求,加快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和改进,以进一步阐明质量控制体系和机制。在修订《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等的同时,审查相应的规定和规范,以适应改建和发展的需要。被推荐。规范和指导质量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是建设水质工程建设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统一水质工程质量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质量分析评价工作,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第三,依靠“智能用水”,加快建设用水质量信息管理系统,改善质量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控,对质量风险,突发事件提供预警,并做好质量信誉控制。四是积极推进用水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从项目开始到项目批准和提交的全过程,对项目所有相关方的质量行为进行标准化控制以及项目实体的质量控制,积极开展规范化的质量控制示范工程,在示范工程中发挥带头作用,不断促进用水工程总体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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