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责任人,规范项目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三、被容要求(一)工作程序: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张兴波、主管安全副经理杨华勇、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李雪峰,负责工程质量的总工程师张殿东。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1、项目部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3、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4、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项目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5、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6、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7、制定每月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计划。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本项目的日常带班工作。 8、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上报公司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国家相关司法机关。(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现场带班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安全科。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5、对项目部员工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负责人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三)、相关要求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安全科。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安全科汇总通报。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6、项目部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施工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本文介绍了关于“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的内容。欢迎登陆鲁班乐标,查询更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