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推广和使用危险点控制法是搞好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需要。
危险点控制。是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根据历史资料。目前情况,综合分析人物、环境、管理制度等各种不安全因素。预测危险点并在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起到事故预防效果。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危险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容易构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施危险点控制法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高坠、物击、触电、机伤、坍塌这五大伤害是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威协。由于建筑施T中使用的各种大、中、小型机械品种多。操作和管理难度大,稍有疏忽。极易发生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单纯依靠传统的仅仅凭经验来管理的方式。已远远落后于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只有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大力推广和使用危险点控制法,变危险为安全。才能搞好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点失控。是发生重大事故的根源。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下午2时上班后,瓦余某某在某工地10号楼北立面第二跑道斜梁外、高度为2.5M的脚手架上粉刷,搅拌机械T许粜将料斗钢绳挂在塔吊本身吊钩下加挂的一组四个副钩的其中一个上。副钩于一几九六年七月用18螺纹钢制作,四个小钩是用来吊小车用的。塔吊将料斗吊起。越过lO号楼,当料斗运行至东外坡道上空(离地高度21.5M)准备下降时,挂斗的副钩突然断裂,料斗坠落,前一下人被砸,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地错误地使用螺纹钢制作吊钩,从断毁的吊钩截面可见,已有2/5的截面早已有裂缝,使用前未做检查。这起事故如购置标准吊钩和加强设备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完全可以避免。
三、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中主要有哪些危险点。
在多数使用建筑施T机械的地方,最容易潜伏危险、导致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建筑施工机械的主要安全事故如下:
车辆系机械的主要事故:
机械在路肩或倾斜地方行驶造成倾覆;。机械周围正在作业的施工人员与机械接触造成的事故:
在机械检查时,车架(大臂等)支柱出其不意地降落。被卷入、夹在机械危险部位;。在运输过程中,锁定斗爪的链锁松断下砸伤人:
运输货物过载或车辆急速转弯(特别是拖挂型车)造成翻车;。不正确的装运方式(方法)、没有经验的操作人员造成运输货物坠落砸人的事故;。带臂机械的主要事故;。汽车吊、塔吊等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吊钩绳索钩住货物的方式不准确。造成货物掉落砸人的事故(一般工地经常发生);汽车吊、小型移动吊车等。在支垫脚张开基础上过负荷状态操作。造成机体翻倒,甚至毁人亡:
汽车吊等在吊装货物时,人被夹在吊物与其他物体之间。人与机械接触时,被夹入机体(或机体后部)与其他物体之间;打桩机在场地移动时翻倒;。机械在回转时。机体后部、臂杆、车架、挖斗等将人碰倒:
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的主要事故: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或部份安全防护装置不正常工作;六级以上大风冒险作业;。进出楼层料门不及时关闭;其他机械的主要事故;。桩孔灌注机械、混凝土浇捣(注)机械、筑路机械、轨道式(履带式)装载机械等,人被碾压,被卷入,被夹住,被车辆翻倒压伤,被土、石飞来砸伤等;电锯、电刨等木工机械,切断机、弯曲等钢筋机械、砂轮切割机电钻等电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不整齐不正常工作。与尖厉部位接触造成伤害;。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与感应电流部位接触、带电设备翻落、电线滑落或破损、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不正常工作等造成人员触电。
四、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中的危险点控制。
任务开始前,根据事前对地形、地质、环境、作业场所等调查的结果,选定适合作业的机种。同一机种制造商的不同,构造安全性方面就有较大的不同,机械的性能就要充分考虑。例如塔吊上起钩超重时警报装置,升降时自动锁定装置,复合控制装置,电焊机二次侧降压保护防触电装置,选定要考虑具有安全性的机械。
任务开始时,使用该机械会发生怎样的事故要预测一下,对预想到的可能事故应事前与主管部门讨论并及时制订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事前安全性的检验讨论应对每一个作业项目、人员配置、作业内容进行分析,确认每一个危险点及安全对策通过后整理记录,这个作用标准称为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点控制。
施工期间。每日的任务必须遵守已经确立的安全施工流程,主要有工作班前班后会、安全例会、事故预知活动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工作要点向共同作业人员进行沟通是非常有必要的。
任务完成时,机械的运输转移、解体等均应由有经验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指出执行过程中必须考虑确保安全性。
进场机械塔吊、施T电梯等机械进场必须执行建设部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施工单位内部调拨的中小型机械,进场前同样必须进行检查,对确认有异常或缺陷的应完全修复或讲清必要的注意措施。否则不安全的机械不能进驻施工现场。在进场机械的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机械的构造、性能、确认适用何种资格的操作人员,适用的场地等。检查表应当确认是机电安全责任者必须要完成的重要业务。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具有规定资格的上岗者,即身心健康、操作技术优秀、责任感强、对机械的性能掌握熟练、对现场的安全规则能确切执行和经过考核取得法定合格资格者。
作业安全租用机械必须由机械所有权单位的作业人员操作,对作业人员来讲,该机械针对作业用的安全内容必须熟知。
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根据规定,吊车、移动式吊车、施工电梯、井架、砼搅拌机组、电焊机、车辆系建筑机械等必须要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必须填写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记录表,再由主管确认检验结果,必须指出不适当的检查实施方法。作业开始前的常规检查要遵守《检查规则》,要特别防止最容易发生在检查过程中的形式化(检查表上的记号多数是千篇一律的内容)。
作业开始前的常规检查必须是根据机械的动作特点进行检查。
特定检查是在车辆系建筑施工机械、铲车、砼输送泵等定期检查的基础上特别确定项目的检查。特定自主检查不要被先进装置误导。为了确保安全应适应性地变更考察方法。性能检查吊车、移动吊车、施工电梯、井架等在一定的期间(年检或季检)由有关法定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性能测验。并要求出具已受理的鉴定合格的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