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检修安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3、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防止事故发生。4、编制本单位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5、负责企业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检验。6、在平衡供给各车间水、电、汽、冷、风等动力时应考虑设备能力、确保其安全运转,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在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7、制定和修订的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8、负责单位的工业建筑管理及下水道的管理,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检修。9、组织按期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