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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10
以下是中国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保修主体: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保修费用:规定了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保修服务不能及时到位以及服务意识差,由于大多数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班组都是为了建设某个工程临时组建的,在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部班组往往会解散重组,施工单位不会安排特定的人员进行响应维修要求,导致保修服务不能及时到位。施工单位承担的经济压力较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而其期限为1~5年,在质量保修期满、保修责任履行完毕后的若干天内,将相应的保修金(无利息)返还承包人。缺乏工程质量的鉴证市场,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分析过程非常复杂。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质量缺陷责任的鉴定规则和国家认可的相关鉴定机构,当产生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不明的争端时,无法鉴定质量缺陷责任以及明确质量维修费用的承担者,不利于保修问题的尽快解决。更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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