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适用检验带有保温层的建筑外墙其节能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屋面、地面检验也可参照)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取样部位应由监理(建设)与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
(2)取样部位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的外墙上相对隐蔽的部位,并宜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取样部位必须确保钻芯操作安全,且应方便操作。
(3)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取样部位宜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
实施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抽样方法、抽样数量与抽样部位;
(2)芯样状态描述;
(3)实测保温层厚度,设计要求厚度;
(4)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结论;
(5)附有带标尺的芯样照片并在照片上注明每个芯样的取样部位;
(6)监理(建设)单位取样见证人的见证意见;
(7)参加现场检验人员及现场检验时间;
(8)检测发现的其他情况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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