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以下
鲁班乐标带来关于
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监理工作原则及监理工作依据,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一、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工作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发的法律、法令和法规。
2.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公证第三方的立场维护驻地监理处和业主和承包人的正当合法的利益。
3.不允许接受与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所承担义务有关的任何佣金、回扣、津贴或任何非直接支付以及出于其它考虑的费用。特别不能从承包人处索取任何奖金、实物。
4.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协调一管理”的监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理服务合同所授权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在驻地监理处的领导下,接受驻地监理处、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向上报告工作情况。施工监理服务合同、附件、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和驻地监理处和业主下发的《施工监理规程》。
二、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工作依据
1.施工监理服务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及驻地监理处和业主下发的《施工监理规程》。
2.业主与承包人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书(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附件)。
3.经审查批准的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该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经审查批准的设计资料和变更设计资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发的法律、法令和法规。
6.国内现行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规范、监理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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