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方法:
(1)旁站监督: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2)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3)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构造受业主委托,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4)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5)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运用监理合同赋于的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方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6)支付控制手段: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7)监理通知: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