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年工程安全事故成出不穷,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令人触目惊心。因此,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项目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是一门涉及自然、社会、科技的新型边缘学科,具有多学科的交叉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一个项目必须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实行综合治理。
途径一:法律途径
我国于近期颁布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是我国法律的组成部分。它具有最高性、不可违背性。谁若是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建筑施工企业要教育广大职工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违纪、玩忽职守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途径二:行政途径
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拟定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落实到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并转化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要做到从职责到行动的转变。
建筑施工企业要把传统的经验管理和现代化的科学管理结合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运用现代管理的理论和科学的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新环境和新秩序;形成一个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制、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新局面。
工程项目经理部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层行政组织,是从事施工生产的基层单位,也是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主要场所。广大职工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各自的生产安全管理职责,在各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时,要时时刻刻紧记自己的职责,牢记“安全第一”。要做到全员履行职责,努力实现安全目标,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途径三:教育途径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首先,要加强各级领导、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安全第一”是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头等大事,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要符合安全,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则不能生产。江泽民总曾经指出“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提高经济效益,但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正逐步与国际接轨,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必须要保证生产的处处安全,才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