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支护工程检测规定
1、支护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2、土钉墙质量验收应进行土钉抗拔力试验,抽检数量应为土钉总数的0.5%~1%,且不得少于10根。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钻孔法,抽检数量宜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3、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检测方法可采用低应变法;当根据低应变法检测结果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4、应采用钻芯法对水泥土墙的墙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并应截取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5、地下连续墙墙体完整性应采用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永久性结构的一部分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临时性结构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1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6、应对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每100㎡墙面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检测方法可采用结构钻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