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阶段,每隔三层应从底层控制点通过预留孔向上投测出楼面控制点,测量主体结构垂直度,控制点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30m,控制点连成的矩形应闭合。
2.每层楼面应弹出轴线,测一次水平,并据此进行上层楼面施工,严格控制上层混凝土楼面的标高。
3.砌体施工时,必须设皮数杆控制标高,砌筑前每层楼面应测一次水平,存在高差,应用砂桨或细石混凝土找平。
4.严格按照设计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墙、柱模板的立模应优先采用焊接钢件的方法限位,即在伸出楼面的墙、柱纵筋外侧,按弹线位置,点焊钢筋头,以控制墙、柱立模的几何尺寸。
5.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做好灰饼、标筋和护角,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等的测量,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按每检验批10%的房间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认真填写测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