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以下强制性规定:
规范3.2.2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规范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项目名称应根据拟建工程和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确定。
2)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暂行补充,并应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级)备案。
规范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有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则
3.3.1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措施项目一览表列项。
3.3.2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措施项目一览表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2)措施项目的编制依据
措施项目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有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3)措施项目清单的列项
首先,要参考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文明安全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其次,参阅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夜间施工、大型机具进出场及安拆、砼模板与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大型机具使用等项目。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可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的,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的,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的,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4)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则如下:
3.4.1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
1招标人部分: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
2投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等。
3.4.2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3.4.1条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5.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组成内容。
1封面。
2填表须知。
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
签字、盖章。
②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
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④金额(价格)表示币种。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四个部分。
5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6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①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②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计量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