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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办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18

一、目的为有效落实和执行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和“总工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的“双重监督机制”,加强监理预控工作,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各监理项目施工进行到一定部位或工序时,二、要求:项目监理部应提前1~2天报告公司,由公司总工办安排人员参加检查。三、具体工序和部位如下:1.土建部分:1)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2)基础验槽3)基础竣工验收4)第一层楼盖扎筋5)转换层钢筋隐检6)转换层上的第一层开始施工7)主体结构验收8)装饰工程的样板间验收9)屋面工程的施工10)重大的施工方案研究11)施工中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理2.安装部分:1)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2)30KW及以上空调机组、水泵、风机的安装3)DN100及以上有压管道的首次安装4)消防喷水系统的安装5)截面400—800及以上风管的安装6)1000KVA及以上变压器的安装;10KV高压开关柜安装7)1000A及以上接插式母线槽安装8)截面为150—600及以上桥架安装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首层配管10)120mm2及以上电缆敷设11)空调、电气、消防系统试运行3.其他12)重要安全设施的检查13)工程竣工验收14)其他需总工办检查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除以上明确规定之内容外,各项目总监可根据项目中的具体情况,提请公司总工办参加检查和处理,公司总工办还将不定期自主安排对各项目的检查。所有上述部位和工序,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向公司总工办报告,逾期未报者,将追究总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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