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常见的废标项看看你中枪了吗?想要知道答案嘛,下面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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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领域的从业人员。一方面,工作人员实际工作中有意无意与无效标的概念相混淆,另一方面,有关
法律法规对此也界定不清,由此也导致废标概念一片混沌。废标是指在
招标开标过程中,出现法定情形之一,招标采购人可以拒绝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最常见的废标项: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等等。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各方主体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都应加强学习,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和精神去执行和实施,要从多年形成的观念和习惯中走出来。招标人应从编制招标文件开始理清思路,规范条款,提高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公正性。更多关于“最常见的废标项”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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