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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绿色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17-06-23
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其中,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其中,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节能与能源利用的评价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2014绿色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规定的现行值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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