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要求,为落实岗位HSE职责(HSE“一岗一责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岗位都要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出岗位HSE职责,做到有岗位就有HSE职责,实行HSE“一岗一责制”。第三条各单位要根据岗位变化和专业调整等情况,对HSE“一岗一责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并根据本办法制定检查考核细则,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检查考核台帐,考核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各单位。第二章对基层领导的要求第五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HSE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HSE负总责。必须把抓好安全工作“四件事”列入岗位HSE职责,即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好,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干部、工人的每个岗位;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心中有数,及时治理;搞好技术改造、基本建设安全环保“三同时”。第六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在落实HSE“一岗一责制”的同时,根据与厂部签订的HSE目标承包责任书,制定出本单位HSE责任制目标,实行HSE目标管理,并将目标指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HSE目标承包责任书,将HSE目标指标落实到班组和个人。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实行HSE“一岗一责制”,明确自己的岗位HSE职责,并根据分管工作范围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HSE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第三章对职能部门的要求第八条职能部门的“一把手”是本部门HSE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本部门工作〈专业〉范围内,对厂HSE业绩负责。第九条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HSE职责,结合专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岗位HSE职责。第十条职能部门在实HSE“一岗一责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制定检查考核细则,认真抓好落实和考核。第十一条职能部门应按照《“一二四”HSE管理章程》,将系统HSE推进委员会的职责纳入HSE“一岗一责制”,落实到相关岗位,保证“一二四”HSE机制的规范运作。第四章对车间领导和职工的要求第十二条车间主任是本车间HSE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HSE“一岗一责制”的落实。第十三条车间应根据《“一二四”HSE管理章程》,将车间HSE推进委员会的职责纳入HSE“一岗一责制”,抓好责任落实,确保车间HSE推进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HSE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及各类事故的发生。第十五条将岗位HSE职责纳入安全承诺书内容,并做到随身携带。第五章检查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厂部每月、车间每周对HSE“一岗一责制”的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第十七条HSE“一岗一责制”,未按要求及时进行修订或不落实,按HSE考核细则和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十八条厂、车间、班组、个人层层签订HSE目标承包责任书,车间未及时与班组、个人签订HSE目标承包责任书,按HSE考核细则和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由于岗位HSE职责不落实引发责任事故,按《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