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现场职安作业指导书
1、目的:保障路基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人员的安全,预防各种事故发生;同时优化施工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职工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路基工程清理现场施工安全操作及环境保护。
3、引用资料:《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4、具体要求:
4.1清除的从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4.2砍伐树木必须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
4.3拆除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作业。对有倒坍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临时支撑加固。拆除某部位时要防止其他部位发生坍塌。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4.4当采用控爆法拆除大型建(构)筑物时,必须有经批准的控制爆破设计文件。
4.5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
4.6在利用水泵、抽水机等施工设施进行地表排水时,应首先检查水泵、抽水机等是否完好,在排水过程中及时检查设备是否滴漏油品,尾气的排放量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如排出废气超标,应将水泵、抽水机作废旧设备处理。
4.7利用抽水机的过程中,应按相关要求将抽出的污水排放到污水管中或污水处治后再排放。
4.8利用推土机进行地表清理,或配合挖掘机推填土,要注意燃油的消耗是否正常,要防止油品滴漏;扬尘、机具噪声、尾气排放均需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否则,作废机处理或维修达标后再使用;含油废气物要正确处置,不得将含油废气物直接倾倒在河流、小溪、农田、水塘、小渠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