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主楼与裙房基础沉降控制有哪些?
综合医院一般分门诊楼和住院楼,住院楼多为高层建筑,而门诊楼多为4~6层的建筑。建筑功能上的要求,住院楼和门诊楼相连。由于高层和多层的荷载差异较大,所以基础易产生显著的沉降差,有可能产生结构难以承受的内力和变形。为了避免由此造成的结构上的过大的裂缝,可以在高层和多层之间设置沉降缝,将其分开成两个独立的单元。
设置沉降缝后,虽然解决了建筑物的沉降差异而产生过大裂缝的问题,但是由于上部结构必须在沉降缝两侧均设置独立的抗侧力构件,形成双梁、双柱、双墙,给建筑在使用和功能上带来不便。结构上也存在基础埋深、整体稳定等问题。因此是否设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如果不设沉降缝,高层和多层间的沉降协调就至关重要。以天津五中心医院为例,天津为沿海冲击平原,地质条件较差。一般高层及多层建筑以桩基础为主。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第3.1.18条,“以减小差异沉降和承台内力为目标的变刚度调平设计,宜结合具体条件按下列规定实施:
1.对于主裙楼连体建筑,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裙房(含纯地下室)的地基或桩基刚度宜相对弱化,可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疏桩或短桩基础。…“这样,住院楼部分,根据柱距、荷载情况,可以选择直径较粗、持力层较深,即桩长较长的高承载力桩,如承载力不够,还可采用挤扩灌注桩、灌注桩后压浆技术等。多层部分可以选择相对较细的桩,持力层相对浅些。另外,可以用水浮力调节两边的压力差。天津地区地下水位较高,通常静止水位在1m左右。如果门诊、住院楼都有地下室,水浮力对基础的影响很大。要想增加多层部分压力,减少高层部分压力,可以在计算桩数时,多层部分考虑水浮力的有利影响,使桩的承载力尽量用足,而高层部分不考虑或少考虑水浮力,从而减小两边桩的沉降差异。在其他地区,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可以主楼采用桩基础,裙楼采用筏基;或主楼采用筏基,裙楼采用独立基础。
高层与裙楼之间不设永久性沉降缝,在设计中,还需采取以下措施减少主裙楼间沉降差:1.施工时先施工主楼,后施工裙楼;2.主楼与裙楼间设置沉降后浇带,后浇带内混凝土待主楼沉降稳定后方可浇筑;3.加大主楼与裙楼间连接基础梁刚度及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