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立杆应定位准确,搭设必须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距。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高度上升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严禁任意拆除。
3、作业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外侧应设挡脚板及护身栏杆;护身栏杆可用水平杆在立杆的0.5m和1.0m的盘扣节点处布置两道,并应在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2)作业层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应设置内侧防护网。
4、加固件、斜杆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采用扣件钢管做加固件、斜撑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的有关规定。
5、当架体搭设至顶层时,外侧立杆应高出顶层架体平台不应小于1000mm,用作顶层的防护立杆。
6、当搭设悬挑外脚手架时,立杆的套管连接接长部位必须采用螺栓作为立杆连接件固定。
7、脚手架可分段搭设分段使用,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后方可使用。
8、脚手架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拆除许可令后方可拆除。
9、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10、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11、脚手架拆除必须按照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原则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距,如高度差两步距,必须增设连墙件加固。
12、拆除的脚手架构件应安全地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