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的开启评审排名是项目建议书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只有真正了解这些内容才算是理解了项目建议书。
鲁班乐标小编就项目建议书的开启评审排名和大家简单说一说。
1.开启项目建议书
项目委员会与评审委员会先开启技术建议书,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在此期间不应打开财务建议书。
2.技术建议书评审
由项目评审委员会按评审标准和权重对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根据咨询机构的经验、方法、主要项目成员等关键因素对项目的影响来打分。虽然各个项目的咨询特点不同,但从工程咨询的特点来看,一般这三种因素的评分比例为:咨询机构的相关业绩占10%左右;技术路线和工作计划约占40%;主要项目成员占50%左右。
3.财务建议书评审
(1)若财务建议书的权重为零,项目评审委员会只在合同谈判阶段开启参加合同谈判的咨询机构的财务建议书,其余财务建议书原封退回各咨询机构。
(2)如果财务建议书权重不为零,项目评审委员会将首先检查其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任务大纲的要求。
(3)财务建议书必须符合规定格式,采用统一的分类和单位,以便进行比较。财务建议书应按报价,由低向高依次排列。
(4)项目评审委员会预先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财务建议书的权重:技术路线未知的项目,财务建议书的权重为零;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项目,财务建议书的权重为1-5%;技术复杂程度一般的项目,财务建议书权重为5-15%;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的项目,财务建议书权重为15-20%。财务建议书的权重最高不得超过总权重的20%。
4.综合排名
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先确定并已通知咨询公司的权重,将技术建议书得分和财务建议书得分加权相知得到综合分数,并根据综合分数的高低对咨询机构依次进行排名。
5.提交排名结果
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上述排名结果提交项目委员会审议。项目委员会邀请排名第一的咨询机构进行合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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