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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节水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26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是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而制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其中,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对于节水的规定是有哪些?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节水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
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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