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使用(维修)单位的要求
1.1起重机械应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电梯使用须知
2.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1.2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标牌上应有下述内容:起重机名称、型号、编号;额定起重承载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
1.3爱护起重机械,经常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消防设施完好可用。
1.4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1.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说明书、设备登记清册;
2.检查、试验、维护、检修记录和资料;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人身、设备事故记录。
4.借用记录。
5.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的定期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
6.维修人员的“电梯维修安全操作合格证”。
2起重机械常规检查
2.1周检查项目(专责人完成)
每周按班或作业前检查内容: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及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4.发现异常情况应在作业前排除。
2.2月检查项目(按照月检查项目表执行,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专责人完成)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坏;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3年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生技安监、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专责人完成)
2.1年检查项目
1.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在机组大小修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加油工作,并进行各种保护试验;
2.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进行全面检查;
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事故的起重机械,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2.2年检查主要内容
1.一般要求:
(1)标牌、额定起重量标志;(2)作业环境;(3)档案资料。
2.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
(1)桥架、臂架、导轨架等主要受力构件及其连接有无变形、裂纹、磨损、腐蚀;(2)司机室;(3)平台、走台、梯子、栏杆。
机构及主要零件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和电葫芦的起升、运行、回转、变幅、伸缩机构的安全性能,主要的部件包括吊钩、钢丝绳等吊辅具、卷筒、滑轮组、制动器、开式齿轮、联轴器等吊辅具、卷筒、滑轮组、制动器、开式齿轮、联轴器、车轮及钢轨等。
(2)电梯及升降机的机房、井道、轿厢和吊笼、层站、底坑及围栏、对重曳引装置和钢丝绳滑轮组、导向装置、缓冲装置,限速器、门锁、安全钳和传动系统。
4.液压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2)平衡阀、泄压阀、管路及其连接;(3)操纵及控制装置。
5.电气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1)馈电装置;(2)保护装置;(3)控制装置;(4)导线及其敷设;(5)照明、信号;(6)接地、绝缘。
6.安全防护装置检验重点:
(1)起重机和电葫芦的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超载限制器)、幅度指示器、防止吊臂后倾装置、缓冲器、夹轨钳和锚定装置、防倾翻安全钩等。
(2)电梯和升降机的超速保护装置,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撞底缓冲装置,超越上、下级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轿厢慢速移动措施或装置,安全窗、安全门停止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等。
6、、电气系统绝缘电阻测试。
3.起重机具的使用与管理
1对使用(维修)单位的要求
1.起重机具应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起重机具安全使用规定;
起重机具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2起重机具应有明显、清晰的标识。如在本体上有喷字或有钢字头金属标牌,标识上应有下述内容:起重机具名称、型号、编号;额定起重承载能力等。
3爱护起重机具,经常保持卫生清洁、完好可用。
1.4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1.5起重机具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机具出厂的技术资料、说明书、机具登记台帐、清册;
2.检查、试验、维护、检修记录和资料;
借用记录。
4.定期检验报告
1.6起重机具常规检查
a.周检查项目(专责人完成)
每周按班或作业前检查内容:
1.钢丝绳、铁链等的外观是否有裂纹、破损,表面是否有油污现象。联接部分是否正确,牢固可靠。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阻滞现象。
2.吊钩及防脱板检查安全可靠,无破损情况。
本体个部件无锈蚀严重、腐蚀严重现象。
4.本体表示清晰,确认检验合格的用具。
5.发现异常情况应在作业前排除。
b.月检查项目(按照月检查项目表执行,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专责人完成)
1.吊钩、防脱板有无损伤;(同周检查项目)
2.钢丝绳、滑轮组、吊链等有无损坏;
本体标识是否清晰;(本体编号、合格证、停用贴或报废贴)
4.液压装置是否有泄漏;
5.机具的卫生、防腐情况;
6.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具也应做上述检查;
7.库存、使用情况,清册、台帐与实物一一对应。
8.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严禁带病使用或备用。
c.年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生技安监、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专责人完成)
1.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试验,特别在机组大小修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工作;
2.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具,使用前也应进行全面检查;
年检查主要内容:(1)标牌、额定起重量标识;(2)本体及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及完整性;(3)同月检查项目;(4)清册、台帐、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1.7起重设备备用、放置管理
1.起重机械备用时应将电源停掉。桥吊、电动葫芦应停靠在不妨碍其他工作的地方;电动葫芦的钓钩应悬在1.8米以上,其手柄其导线应挂在钩上。
2.电梯应停靠在经常有人出入的层站。
起重机具放置在指定地点,合格品与停用或报废品应分开放置。手拉葫芦、绳扣、棕绳应采用悬挂放置。
4.维修管理
(1)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2)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起重机械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4)维修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将起重机械尽可能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制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作到以上要求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将钩放置地面;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切断主电源、加锁并悬挂标志牌。警告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5.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起重设备还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起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或停用,并由生技科当向原登记的技监局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起重机械在未拆走应停电、起重机具库存时应单独放置,并在本体显著位置标注“停用”“报废”标识。
7.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起重设备的定期安全检验及取证
8.1起重机械的定期安全检验及取证
1.起重机械必须由劳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起重机械定期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发放牌照和准用证后,方准使用;
2.在用起重机安全检验周期为两年,电梯和载人升降机安全检验周期为一年;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安监科向技术监督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在技术监督局安全检验前,有技术科组织各车间应提前一个月进行自检整改,并准备好自检整改回执单及有关安全技术档案(资料),以备劳动劳动或技术监督部门审查;
4.凡技术监督局安全检验出的问题,由使用维修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并以整改回执单形式分别向生技科、安监科报告,安监科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技术监督局。
8.2起重机具的定期安全检验
1.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各车间向安监科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由安监科组织起重班完成起重机具的定期安全检验工作。
2.安全检验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并贴上试验合格证。
起重用具所属使用班组、试验班组应有用具试验报告单。
9司机和起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和复审
1.起重机司机和起重作业人员,由各车间申报,综合科组织完成经劳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发安全操作证,方准持证作业;
2.不同类型的起重机械,必须分别进行培训,取证;
司机和起重作业人员每两年由劳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审,重新签发安全操作证,不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逾期不准继续从事起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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