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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选择原则

发布时间:2017-06-06
公共建筑节能规范是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而制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其中公共建筑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选择原则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公共建筑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选择原则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的选择应根据不同气候区,按下列原则确定:


1、较适用于中、小型公共建筑;


2、当冷热负荷相差较大时,应以热负荷选型,不足冷量可由水冷机组提供;


3、当冬季运行性能系数低于1.8或具有集中热源、气源时不宜采用。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系指扣除各类热量折减后的冬季室外空气调节计算温度时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冷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空气调节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季节及部分负荷要求,当空气调节冷负荷大于528kW时不宜少于2台


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闭式系统。对于不回收凝结水的单管供汽热网,要妥善处理好凝结水的低位热能的利用问题,排放温度应符合国家排水规范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水-水热泵提升凝结水的低位热能能级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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